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进城落户方案》(简称《方案》)。 紧接着,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量规模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置点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为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进城人员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自愿退出或流转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
对很多农民来说,宅基地是他们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是父母祖父母传下来的,是人在异地必怀念的根。 “有偿转让宅基地”新农村政策,你可能需要了解这些↓↓
《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有如下规定:
① 一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 农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中的这些规定,实际上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农村家庭“有房可住”的基本权利,具有福利性质。 因此,作为福利对象的宅基地不能成为可以自由买卖的私有财产。
△图源头条
从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可以看出,
但现在《实施意见》要求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入手。 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要求,允许进城人员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自愿退出或流转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周建春说乡村旅游,《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要解决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问题。
在城镇落户,买房是最基本的需求,资金是最大的问题。 宅基地可有偿转让,即拥有宅基地但已在城市居住的人,可以通过宅基地转让解决部分城市落户的财政问题。
△图源网络
“卖地进城”并不适合所有农民
这一政策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时,表现在农村宅基地方面。 希望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解决部分进城农民面临的经济问题,同时减少他们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继续占用。 耕地保护红线等指标。
因此,“卖地入城”并不适合所有农民新农村政策,因为并不是每一个宅基地都是“待开发的金山”。 仅靠宅基地有偿流转获得的资金,不足以在城里买房。
即使宅基地有偿流转可以解决农民进城买房的问题,但那些还在农村务农的农民和已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他们还要解决就业问题,需要后续的经济来源来养活自己。
△图片来源南方农村报
/ 不知道你是拥有宅基地却生活在城市的勤劳者,还是心安理得地住在“老房子”里的乡巴佬。 您如何看待宅基地有偿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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