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农村的农地流转成为一种新的经营模式,通过农地流转,村民将农地经营权(使用权)出售给其他村民或经济组织,进而缴纳房租或则分红。
返乡创业的广东省广州市梅岭镇村民冯云,流转了近70亩荒坡构建猕猴桃观光采摘园,当地农户通过农地注资获得分红土地流转,在杨梅园务工的农户也能降低两到三亿元的年收入。
其实有的人通过农地流转降低了利润,也有人深陷了农地流转的纠纷。
青海东部山区县一家生态种养公司在当地经营着近1.2万亩农田,分别栽种有机作物、绿色优质再生稻、常规稻和水果,今年农地亩产收益达2000多元,是通常种地大户的6倍多土地流转,眼看着公司流转农地收益上来了,农地流转纠纷也出现了,因为居民不满每斤400元左右的农地流转费,就把路给挖坏了。公司负责人表示,尽管涨了50元的房租,她们还在担忧农地流转不稳定的问题。
虽然,这些纠纷的关键在于农地利润和流转价钱不对等。种的是高价果蔬,定的是小麦房租,无论流转的农地种上了哪些高价小麦,农地流转价钱仍然参照普通小麦栽种定价,造成部份农户因觉得没有获得合理收入而与流转方形成纠纷,进而影响农地流转的稳定性和农业产业规模化的健康发展。
农地流转三大难题
困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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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源定价机制仍不健全,没有细分的定价服务,资源流转“卖方”和“买方”间存在信息差。
就目前全省的农地流转市场而言,时常会出现供需信息的不匹配,由于地区间的现实情况有所不同因而形成了价钱间的差别,但又因为定价参照的典范范围小,多数买卖双方一直依照传统的粮食生产经营进行定价,这么一来,作为“卖方”的居民少了充足的市场信息,再加上对流转方未来的经营方向并不了解,也没有专门的农地经营未来增值情况的相关评估,就很难做出对自己有益的判别。
同时,大部份农地流转行为是私下进行,缺乏了公开规范的合同协议签署步骤,万一出现破绽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就是有理也说不清。
困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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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农村资源流转仍处于“买方市场”状态,农户对农地的价值欠缺认识,未能把握定价权。
如今,离开农村在外边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年青人基本不乐意种田,许多农地是按整个村小组的规模流转的,但是公司专挑好田流转。与此同时,农户对农地、山林这类自然资源发展新型农业的价值潜力认识不够,单凭一己之力无法开发,也促使资源流转定价受制于公司。
困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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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地区资源本身经营基础条件差,甚少农户会想到按照市场经营需求来提高资源价值和议价能力。就拿耕地来说,农地的集中连片程度和基础设施水平,就会直接影响价位的拟定。
这么土地流转定价“倒挂”难题如何破解,又怎样兼具资源效益优化与农户利润最大化呢?
新模式在路上
基层农业部门党员及相关专家表示,实现农村农户生产资源合理定价和合理利润,须要进一步建立资源定价服务,引导农户面向市场抱团发展,同时鼓励经营者创新推动农户共同受益的发展模式。
模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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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农村农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统一划入交易范围,通过供需信息发布、组织竞买活动、规范流转行为,农村资源使用和定价进一步透明,保障资源流转双方的利益。
当前,四川构建了11个省级、100个市级和1453个乡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一些基层农业部门工作人员觉得,目前仍需继续细分和建立农地流转价钱和增值利润分配咨询服务,规范农地流转协议,构建对农地流转后的具体用途的动态监控机制。
模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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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顺村通过组建股份制的农地经济合作社,集中改建1000多亩农田的生产条件,统一经营或向外招商,发展有机蔬果、有机作物、烟叶等产业,居民们的议价能力明显提高。
青海石城县排埠镇永兴村一方面整合村集体建设用地、耕地、林地等资源及政府扶贫农业农村的发展资金,另一方面广泛吸收居民和社会资本参与开发,既提高了乡村资源对资本的吸引力数字乡村源码,也让居民定价议价有了“底气”。
模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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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建议,在目前乡村资源定价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还可鼓励企业在直接支付流转费用以外探求更多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方法,规避资源定价问题对经营的影响。
诸如“公司+合作社+基地+股份农民”的方式,农民可以将流转费作为股金参股公司经营、参与分红,到期后本息退还,还享有优先返包合作社农地经营管理,获取薪资收入和奖励性收入的权力,这些多元收入模式能让农户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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